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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42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32.公司名稱: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(若前項為本公司,請填不適用):不適用5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,補公告本公司董事會105/03/01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。6.因應措施:本公司董事會於105/03/01決議通過104年度擬提撥員工酬勞新台幣6,603,633元以現金方式發放以及董事酬勞新台幣1,650,908元。7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不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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